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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买支雪糕解暑成为很多消费者的不二选择,然而在一些社交平台中,“雪糕刺客”“不认识的‘野糕’你不要拿”等词频频冲上热搜。 为有效防范潜在的风险隐患,规范夏季冷饮市场秩序,近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夏季民众关注度高、消费量激增的冷饮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 福清市渔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以预防细菌性食品中毒为切入点,对饮品店制冰机清理、净水设备滤芯更换、工作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冰棍等预包装食品有效期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库存原材料存放是否规范,开展“清仓行动”。 同时对便利店、食杂店等在冰品、雪糕销售过程中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查看外包装标注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QS”认证标志等重要商品信息,要求经营者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标价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检查指导,督促经营户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截止目前,共排查网红奶茶店、鲜榨果汁店、校园周边食杂店等经营主体34家,对不够规范的商户现场告诫,责令整改。 7月1日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正式施行,规定要求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商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以示区别。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提醒: 市场主体要增强诚信经营法律意识,加强价格自律。 消费者在购物时,应选择标价信息完整的商品,面对货不对板、价格虚高的商品,不要勉强买单,不想买就不买、该退货就退货。 若发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没有“明码标价”、售价与标签不符,或存在涉嫌价格欺诈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