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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共收益需对外公示公开!”“不得将物业公共收益存入私人账户!” 7月20日-22日,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省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联合城管、发改、公安等部门 ,针对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权益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重点检查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合同违法行为、是否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是否未按规定分配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是否未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及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公开等,共检查物业公司12家次,发现部分物业公司收取公共收益未存入专户、未及时向业主公布公共收益开支等情况,均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谢易玲/文 洪明/图)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