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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古田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出实招助企纾困,全市首推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用心打响“古田服务”,打通助企纾困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共为13户市场主体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得到市场主体一致好评。
积极作为,出台“暖心”政策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研究出台《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通告》(古市监〔2022〕57号),对未主动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在2022年9月30日前,主动改正(补报年度报告)并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申请,免于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减免材料,助企“轻松”移异 企业法人因未年报被列入年报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的,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需提交审计报告。而审计报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耗时长、费用高,是企业申请移异的一道门槛。针对此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对宽展期内企业主动改正(补报年度报告)并向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申请,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政策辅导,引导“主动”年报 免于处罚不是免责,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县市场监管局在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加强对市场主体政策辅导,对为年报的市场主体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让市场主体认识到年报是法定义务,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的重要环节,促进市场主体提高合规意识,主动年报、守法经营。 案例:古田县某玲小吃店的经营者陈先生因其疏忽大意忘记填报2021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得知这项政策后,陈先生于2022年7月22日到大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补报了2021年度报告,并提交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书面申请。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场受理并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手续,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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