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岩银监〔2013〕211号)和《龙岩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财行〔2022〕14号)等文件精神,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纾困解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龙岩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二)以自有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且在2021年度已还清贷款的企业。 (三)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时间应不迟于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并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完成登记程序。专利权质押合同与贷款合同应存在关联性,且企业提供质押的专利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关性。 (四)在同一笔贷款项目中,企业已获得财政贴息资金的,不得再申报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五)企业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黑名单、环保不良企业等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行为,且没有涉黑涉恶记录。 二、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申请企业填写《龙岩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承诺书; 2.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复印件; 3.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4.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经企业所在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惠企窗口提交。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会同县(市、区)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并附推荐函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后下达贴息资金。 (四)根据《龙岩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财行〔2022〕14号),此次贴息经费由市财政与受益县(市、区)财政按2:8比例分担。 三、贴息方式 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按2021年12月的一年期LPR利率(3.8%)的20%给予贴息补助,实际利率低于3.8%的按实际利率计算。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金额累计不超过18万元。 四、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8月25日前将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 谢晓菲 联系电话:0597-2816533 邮寄地址:龙岩市金鸡西路2号市市场监管局1305 电子邮箱:lysipo@163.com 附件:1.承诺书 2.龙岩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