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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

来源:宁德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8-25 16:59:17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生关切,强化执法维权,着力推进“点题整治”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中心城区8个经营性停车场,存在占用道路的行为、公示牌内容未载明交警备案号的情况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

典型案例

01、停车场占用公共道路且公示牌未载明交警备案号

【案情摘要】

2021年7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多部门对宁德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停车场存在占用道路且公示牌内容未载明交警备案号的行为。2021年8月12日,当事人因涉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市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该停车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因此,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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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停车场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

【案情摘要】

2021年8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多部门对宁德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某某广场收费停车场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停车场存在公示牌内容未载明交警备案号的情况。2021年8月11日经批准,市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当事人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费〔2017〕91号)第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因此,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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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点题整治”工作,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规范我市停车场收费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好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设立、收费点题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宁德市市场监管局特向全市停车场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停车场收费明码标价“十个清”

1.收费单位要标清(XX公司\XX单位等)

2.定价形式要标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3.收费依据/设立依据要标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需要提供文号;市场调节价的提供营业执照号、备案号,或批准设立、备案的部门名称等)

4.收费时段要标清(8:00-20:00/20:00-次日8:00/24小时等)

5.收费项目要标清(小型车辆/中型车辆/大型车辆/白天/夜间等)

6.收费标准要标清(X元/半小时,X元/小时,X元/X小时等)

7.优惠政策要标清(免收时间/新能源汽车/军车/警车/救护车等)

8.计费方式要标清(半小时/1小时/半天/天等)

9.服务电话要标清(停车场服务电话)

10.服务内容要标清(车辆类型划分等)

停车场明码标价“十个清”示例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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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十个不”

1.不得违反收费政策规定

2.不得谎称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3.不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4.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

5.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6.不得拒绝出具(提供)合法收费票据

7.不得拒绝执行优惠政策

8.不得拒绝履行价格承诺

9.不得擅自制定政府定价项目收费标准

10.不得以设备故障等不正当理由多收费用

停车场收费价牌参考样式

1、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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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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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牌说明

1.收费公示的位置和形式

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人口处、出口处(或道路停车场的起始和结束位置)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竖立、张贴或悬挂停车场收费标价牌、电子显示屏等有效形式进行收费公示。

2.停车场收费标价牌的规格和样式

停车场收费标价牌带有大写“ P ”字符,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标价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细化完善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颜色的底板和文字加以区别。

3.停车场收费标价牌应包含以下要素:

(1)收费单位(停车场运营公司)名称

(2)定价形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3)收费依据或设立依据: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要公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文件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要公示备案号、营业执照号或批准设立、备案的部门名称等

(4)收费标准:包含计费方式(按次、按时段等)和车辆类型等,按时段收费应公示收费时段和免费时段

(5)优惠政策:包含临停免收、执行公务车辆免收、新能源停车优惠等

(6)停车场服务电话、12315投诉举报电话

4.现用的停车场收费标价牌在清晰完整标明上述要素的情况下,可继续使用。标价牌要素有缺漏、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变化的情况下,经营者应及时更新标价牌,确保收费公示清晰准确。

5.停车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以及其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

6.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形式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停车场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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