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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用心为群众办实事,深化纪委点题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多措并举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线上线下”监管,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厉查处脏乱差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守法经营,现筛选部分典型案例公布,请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引以为戒。 01、屏南县立星酒楼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基本案情 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专项工作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屏南县立星酒楼(网店名盛世经典牛排)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楼在食品处理区的冷冻柜内存有27袋过期预包装食品“速冻裹粉鱿鱼”(2021年3月2日生产,保质期为12个月),1袋过期预包装食品“香酥鱼米花”(2020年6月24日生产,保质期为18个月)。执法人员立即当场扣押和登记保存以上过期食品。 经调查,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曾使用过期食品加工菜肴; 2.未查验供货者食品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它合格证明。 处理结果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 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未作陈述和申辩。 02、福鼎市前岐戈斯麦炸鸡汉堡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基本案情 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在深化“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工作中,对福鼎市前岐戈斯麦炸鸡汉堡店(网店名戈斯麦炸鸡汉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均未标明产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15日内改正。责令改正限期过后,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对该店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该店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仍没有产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拒不改正)。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经调查,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拒不改正。 处理结果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做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3、福安市古草小吃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基本案情 福安市市场监管局在深化“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工作中,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17日,依法对福安市古草小吃店(网店名:草本汤福安阳头广场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餐厅员工中有2人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安市监阳当罚[2022]31号),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2022年7月11日,福安市局执法人员再次对福安市古草小吃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餐厅仍有1名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无法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经调查,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且拒不改正。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福安市市场监管局做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处罚教育后当事人及时进行健康检查,于2022年7月18日向福安市市场监管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