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所有企业、组织请注意! 第五届宁德市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啦! 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都可申报 近日,宁德市启动第五届宁德市质量奖申报工作。届时,全市将评选出不超过6家获奖组织,其中市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家,每家奖金50万元;提名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家,每家奖金30万元。 什么是宁德市政府质量奖 宁德市政府质量奖是我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激励和引导广大组织(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管理成熟度,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追求卓越的经营绩效,示范带动全市各领域高质量发展。 申报对象 在宁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连续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组织,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在宁德行政区域范围内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各类组织(已获宁德市质量奖的组织四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组织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申报第五届宁德市政府质量奖 有哪些条件?有什么方式? 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条件 根据《规定》,申报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完善的以质量管理为中心的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成效显著,质量管理处于省、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2.申报主体其主导产品或服务质量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依法接受国家法定的监督检查;制造业申报主体在国家、省级、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三年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其出口的主导产品安全、卫生、环保项目连续三年合格,三年内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 3.各项节能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4.经济效益指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发展趋势良好。 5.连续三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6.依法纳税,三年内无达到涉税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或无达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所称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的违法行为发生。 7.无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宁德市质量奖申报表(第五届)》(可从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scjd.ningde.gov.cn/,以下简称《申报表》),并附上以下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2.申报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法律法规规定的列入生产许可范围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以及其他需要行业资质证书的,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2020~2022年)的税收证明。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复印件。若申报组织为上市公司的,提供上市公司近三年(2020~2022)年度报告复印件。 6.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原则要求字数不超过6万字)。 7.提供5~10分钟的介绍申报组织的发展历程、主要产品(工作、工程)、管理特色、经营结果、获得的主要荣誉等基本情况的宣传视频一份。提交的视频格式必须为MPG格式和DVD格式各一份。 8.请将与本组织申报宁德市质量奖有关的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信息填入附件1,另页一同上报。 9.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按A4格式,内容采用四号字体双面打印,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组织概述和自我评价报告另外装订成一册,在材料侧脊打印上企业名称和材料名称(申报材料或自评报告),书面一式四份。申报材料(内容要求为word版本)及宣传视频电子版一并存储光盘,光盘表面注明组织名称。 其他申报事项 1.申报企业如果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名义申报,则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纳入申报范围,不得自行删减。申报企业自2020年以来出现主营业务亏损的不得参与申报;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奖的,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参与申报;申报主体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名义申报的,其占总体营业收入60%以上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按营业收入从高到低排位)均要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申报表中的所有项目均须完整填报,原则上不得空缺。若有空缺,申报组织须作出书面说明。 评审标准 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进行评审。 宁德市质量奖对于促进企业追求卓越的经营绩效,推动管理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整体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市自2011年设立该奖项以来,已开展了四届市质量奖的评选,共有11家企业获市质量奖、3家企业获市质量奖提名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