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8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糕点、蜂产品、乳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共抽检425批次,其中合格417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率为1.88%。 1、福州高新区上街刘龙会小吃店的碗(2022-06-07),大肠菌群(纸片法)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福州高新区上街张幼妹餐饮店的勺子(2022-06-07),大肠菌群(纸片法)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福州市仓山区回口魏餐饮店的圆盘(2022-06-10),大肠菌群(纸片法)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福州市仓山区卞境餐饮店的圆盘(2022-06-10),大肠菌群(纸片法)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5、福州市仓山区小乔头烤鱼店的餐碟(2022-06-10),大肠菌群(纸片法)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福州市仓山区钦泉蔬菜店的小上海青(普通白菜),啶虫脒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值≤1mg/kg,实测值8.4mg/kg; 7、福州市仓山区钦泉蔬菜店的生姜,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值≤0.1mg/kg,实测值0.437mg/kg; 8、福建谊品弘闽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分公司的活白鲫鱼(淡水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值≤100μg/kg,实测值642μg/kg。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大肠菌群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中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50平方厘米。 二、啶虫脒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mg/kg。 三、铅(以Pb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 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新鲜蔬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 四、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等方面有良好的效果。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恩诺沙星在鱼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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