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海上养殖塑胶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抽查产品主要为塑胶浮球、塑胶踏板、塑胶管材,共抽查18家企业40批次产品,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5%。 本次抽查依据GB/T 13508-2011《聚乙烯吹塑容器》、GB/T 6040-2019《 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GB/T19466.3-2004《塑料 差示扫描量热法(DSC)第3部分:熔融和结晶温度及热焓的测定》、GB/T19466.6-2009《塑料 差示扫描量热法(DSC)第6部分:氧化诱导时间(等温OIT)和氧化诱导温度(动态OIT)的测定》、GB/T 1040.2-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GB/T9341-2008《塑料 弯曲性能的测定》标准和宁政文〔2018〕281号、 宁海渔〔2019〕40号、宁海渔〔2019〕107号的要求,对材质、质量、最小壁厚、密封试验、跌落试验、拉伸强度、氧化诱导时间、弯曲强度、断裂伸长率等进行检验。抽查发现有2批次塑胶浮球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最小壁厚项目。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处理。 海上养殖塑胶产品消费小指南 1、外观:通过观测产品内外壁的外观,依据GB/T 13508-2011标准中,塑胶产品色泽应基本均匀一致,不应有气泡、裂口、褪色、分解变色线及明显的杂质等缺陷。 2、标签标识:要看产品上标识是否齐全,应有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生产厂名称和商标等,并检查标识是否与实际相符,查看企业合格证和具有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检测日期等,不要购买三无产品。 3、尺寸:尺寸是否与规格型号一致,可以通过卷尺直尺等参照物进行简单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