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作出了新要求,也首次明确提出具备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强调要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等,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将依法给予处罚。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读懂读通该规定。”11月9日上午,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管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操作培训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动员会上如是说。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推进永定区“一证通”试点项目及国务院食安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永定区市场监管局会同长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培训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全区共120家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负责人及“一品一码”录入人员、各基层监管所干部等13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食品安全办主任视频会及全省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视频会的会议精神,解读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系统讲解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一品一码”追溯系统使用并现场解答了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食品安全办主任视频会议精神,部署推进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各企业要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等,及时配备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三类人群,做好培训考核,抓紧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各基层监管所要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推广“一证通工作”, 全力构建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机制,严防严管严控食品生产、流通各道关口,切实守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谢易玲、黄兴桂/文 邱弘熠/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