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宁德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以连花清瘟颗粒等“四类”药品明码标价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发放《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保供稳价承诺书》。共出动执法人员154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05家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接到1起药品价格投诉,已转属地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 |
12月8日,宁德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以连花清瘟颗粒等“四类”药品明码标价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发放《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保供稳价承诺书》。共出动执法人员154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05家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接到1起药品价格投诉,已转属地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