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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罚!

来源:福州市场监管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2 17:37:46    分享到:

2022年2月17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好事达(福州)家具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操作叉车,经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作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介绍

2021年4月1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用的4台叉车、1台空气储罐未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投入使用,叉车三位司机现场无法提供操作证。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次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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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经检定的叉车还在继续作业中,叉车的操作员仍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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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当事人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操作叉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2022年2月17日,连江县市场督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特种设备要取得检验合格后使用,人员要取得证书后上岗是特种设备安全的基础。连江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积极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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