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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不合规气瓶,严查!

来源:稽查处;福州市场监管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7:07:35    分享到:

2022年5月31日,马尾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马尾区琅岐液化气供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的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5日,马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马尾区琅岐液化气供应站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涉嫌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该局遂于次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5日10:43对条形码为0253006670的气瓶进行充装,该气瓶在福州市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中显示为下检日期“2019/09/30”,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气瓶的有效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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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的行为,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8.4(5)的规定,属于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2年5月31日,马尾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液化石油气瓶是最常见、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特种设备之一,广泛运用于工商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领域,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违规充装气瓶行为,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效应。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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