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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保留证号有关优惠政策的通告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9 10:11:17    分享到:

2022年6月,我局下发了《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服务市场主体稳步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在优化审批服务方面提出了“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延续换证,对在食品生产有效期限届满前依程序申请延续且在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取得许可的企业,予以保留许可证号”的措施。现根据2022年11月1日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有关精神,以上优惠政策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

2023年5月1日起,对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前依程序申请延续,审批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再次申请已超过生产许可有效期的,按新申请受理且不再予以保留证号。请各有关食品生产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意食品生产许可的届满期限,依法依规申请许可。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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