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前夕,笔者在微信上看见“山姆会员商店”推送的广告,其中在首页和详情页面均标示“智利进口JJJ车厘子,时价/5千克”(见附图1、2)。这种标示价格的方式,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分析如下: 山姆时价(首页) 山姆时价(详情页面) 一、《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那什么是明码标价?《规定》明确:明码标价是指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的行为。那应当如何标示价格信息?《规定》明确: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经营者标示价格,一般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二、经营者未明码标价,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关明码标价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山姆会员商店”作为一家国际知名企业,更应当知法守法,当好诚信经营的示范者,毕竟大企业要有大企业的样子。笔者建议“山姆”中国总部闻过改之,立即组织员工学习我国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并举一反三,主动对各类经营行为开展合规性审查,特别要部署全国各门店开展价格方面的自查自纠。“山姆”中国总部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抓住总部这个“牛鼻子”,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笔者也给“山姆”和其他存在“时价”问题的经营者支个招:如果某种商品的价格变动频繁,在商品广告里标示具体价格的同时,可注明“该价格有效期为X年X月X日至X月X日”。这样既符合我国的价格规定,又能够将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降至最低。(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