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宁德市2023年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市场监管局从信用修复、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01、支持企业信用修复 支持企业信用修复,对材料齐全,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实现即时受理、即时审查,缩短修复办理时限。对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办理时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02、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 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加强培育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向企业化、公司化发展。 03、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支持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和担保业务。 04、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知创宁德”网站建立知识产权线上展示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持续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专项行动,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 05、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计划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或协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6、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效率 实行新开办企业联动响应服务机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有关审批事项全方位指导和服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全面落实告知承诺等制度,不断提升“即办”事项占比。 07、支持标准制定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民营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