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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助企顺利实施经营者集中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罗宏伟 发布时间:2023-02-20 18:09:07    分享到:

近日,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利取得经营者集中申报批准,与保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车通盈(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举行盛大签约仪式,成功实施保利汽车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为了避免过长的审查周期导致错失商机及竞争优势,助力此次经营者集中申报案能够顺利通过反垄断审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主动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备审材料和相关工作,积极加强与负责审查工作的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办的沟通对接,协调加快审查进度,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办的大力支持下,此次经营者集中申报在第一时间获得了批准。

法律小知识:

根据《反垄断法》等相关规定,企业兼并重组等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违者将视不同情形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或处以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通讯员:罗宏伟)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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