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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费维权社会宣传 汇聚提振消费信心合力

来源: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1 17:16:27    分享到: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凝聚提振消费信心共识,着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助力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福州市各县(市)、区消委会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共开展现场咨询活动75场,参加活动人数2.23万人(次),接受咨询约4900人(次),受理投诉109件,发放宣传材料及纪念品6.1万份,新闻报道54篇。

鼓楼区消委会

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等部门开展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消费维权、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宣传材料,向广大居民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对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疑惑进行解答,并现场提供血压仪等免费检测服务。此外,还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台江区消委会

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福建省纤维检测中心等单位在台江万象城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受理消费者咨询,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并通过实验方式,讲解正常棉胎与黑心棉棉胎的鉴别知识,共现场接受咨询230余人次,分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同时联合江夏学院青锋法制社团成立“大学生《消法》宣传团”,鼓励大学生走进商户,宣传“诚立商,信立民,提振消费信心”主题。

仓山区消委会

联合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举办2023“提振消费信心,拓展文明实践阵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举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授牌仪式及启动仪式,宣传《消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倡导经营者诚信守约、依法经营,呼吁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玩具文具产品质量安全、消防器材质量安全等专项检查,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55户次,下架涉嫌“三无”、产品标签不规范的产品29件。

晋安区消委会

以“诚信3·15 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福州宜家商场举办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公益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市民群众咨询。“3·15”期间,共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8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近300余册,参与活动人数250余人。

马尾区消委会

与区市场监管局、区预制菜产业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马尾区“提振消费信心”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暨“寻味马尾 预制未来”预制菜产品展示品鉴活动,组织十余家知名预制菜企业为消费者提供质量“看得到”、品质“尝得到”的产品,着力推广马尾特色预制菜品牌,并设置宣传展台和接诉展台,现场发放宣传手册,进一步增强市民消费维权意识。此外,还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成品油质量安全、消防产品质量等专项检查。

长乐区消委会

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卫健局、区新闻出版局、区烟草专卖局等单位举办“提振消费信心 助力长乐先行”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辩真识假”“现场受理投诉”“快速检测车现场检测”等形式,积极鼓励在场群众参与互动,倡导消费者树立绿色低碳可持续消费理念,主动规避消费陷阱、增强维权意识,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集贸市场价格计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打击澳洲龙虾走私、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等各项执法检查。

福清市消委会

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媒体宣传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及年度典型案例,在商场超市和社区公共场所LED屏上播放“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及相关标语,并与17个基层分会联动开展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份。

闽侯县消委会

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30多家单位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设置真假商品识别、法律法规咨询、特种设备安全等十个专区,通过实物展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普及特种设备使用、金融产品消费、消费维权渠道等知识,进一步引导消费者提振消费信心、依法理性维权,同时也促进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连江县消委会

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2家单位举办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发布连江县202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与县检察院、东岱镇司法所等单位深入东岱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3·15”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余份,接受消费咨询100余人次,群发消费维权短信2.2万条。

闽清县消委会

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29家单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向来往群众宣传解读消费维权等法律法规,普及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权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并动员辖区各大商超、餐饮单位、药店、公交车等公共场所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0余条,发送消费维权短信3万条。此外,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儿童玩具文具、电动行车、燃气灶具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罗源县消委会

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等16家单位举办“3·15”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布置展板30余块,接待消费者咨询2100多人次,发放《消法》等宣传资料3600余册,并与县市场监管局召开“3·15”专题新闻发布会,深入福州三中滨海学校开展电梯安全专题培训,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春季校园周边文具玩具质量安全、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等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相关经营主体130多家。

永泰县消委会

与县市场监管局、县检察院、县烟草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139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96人次,并协助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虚假广告、过期食品、消防产品安全等执法检查,检查各类经营户395户次。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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