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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浪费!湖里开出了2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陈琼英 发布时间:2023-03-30 13:42:51    分享到:

“不拘小节,终累大德”。碗底的干净与否看似小事,却反映的是教养,体现的是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如今,浪费不仅可耻,还可能违法。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着力整治餐饮浪费违法违规行为,弘扬“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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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上午,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开出了2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人员在对湖里区冠军路某幼儿园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其未建立健全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防止食品浪费的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涉事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引导规范,该企业表示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在海上世界商业综合体内花潮日料艺食馆的后厨,执法人员发现其备餐食材中鲜鱼肉、青菜等切下来的边角、零碎之类,因其卖相不太好而遭丢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店普及反食品浪费法相关法律知识,依法作出警告处罚,并将对其食品浪费行为做进一步调查,“回头看”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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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外卖点餐和婚宴、自助餐、单位食堂等重点环节、重点场所,从严从速查处纠正未主动提示、 诱导超量点餐等违法行为。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在检查过程中对餐饮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强化舆论引导,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让厉行节俭蔚然成风。自3月21日以来,共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512家,其中提供外卖397家,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36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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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对发现餐饮浪费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诱导和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及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讯员 陈琼英)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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