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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消费安全吗?市场监管出手!

来源: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食安福州综合整理原创出稿;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6 08:24:31    分享到:

清明时节雨纷纷,为打造安全、有序的“清明节”市场环境,连日来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早部署早安排,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开展殡葬用品市场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价格监督稳秩序

01、晋安区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价格收费公示情况、殡葬用品价格、宣传广告、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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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圣泉陵园、三山陵园等公墓企业以及殡葬用品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是否存在服务收费项目不公示、公示不全,不按相关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检查过程中发现三山陵园安葬费未明码标价的问题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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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泉陵园

3月28日上午,福新市场所对辖区内福建圣泉陵园进行殡葬服务收费、宣传广告等专项检查。提醒陵园管理方清明节期间做好祭祀用品价格公示、产品质量等工作。

三山陵园

3月30日上午,反不正当竞争科,广告与网络监管科,执法大队,寿山市场所联合对福州三山陵园开展专项检查,现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食品检查保安全

01、鼓楼区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日常监管,开展节日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聚焦青团、鱼丸、大米、食用油、速冻面米生制品、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等老百姓关注的重点节令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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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5批次,暂未发现检测不合格食品。

02、仓山区

仓山区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对辖区内集贸市场、超市等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节假日旺销食品如青团、油、糯米、生鲜猪肉等清明热销食品,认真排查风险隐患。

对食品经营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运行情况、文明餐桌行动开展情况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强化临期食品查验,规范台账记录。

针对散装食品,重点查验产品公示牌信息是否标注齐全,散装食品贮存是否符合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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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指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开展加强清明小长假放心消费宣传,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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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35家,餐饮主体112户,发放反餐饮浪费建议书800余份,共发现问题3个,立案1起。

03、高新区

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为重点对象,对米面、青团、青饼等节日热销食品开展检查,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平台作用,高效处置消费投诉举报。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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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76人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129家次,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04、马尾区

马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销售青团等预包装食品的经营单位,严格核查食品的进货渠道,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走进现场制售单位,重点检查证照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现场环境卫生、食品标签等情况;来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存在“两超一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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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水产品批发市场,以流通领域水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为重点,开展现场随机抽查,推进落实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深入师大二附中,快安学校等6家学校食堂,对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台账进行严格核对,对食用油、调料等原材料进货凭证进行查验,指导食堂负责人做好食材原料的仓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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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3人次,检查42家次,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6个,均已现场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05、长乐区

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以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保健食品等为重点检查产品,以生产企业、商场超市、粮油批发等为重点对象。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是否到位,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生产企业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是否到位、相关的台账记录是否完整并录入“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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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排查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票据不规范、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等问题,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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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大米生产企业、商超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4家次,进一步严把市场准入关和市场巡查关,全力保障生产流通领域各类食品的安全。

06、永泰县

永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冷冻食品、蔬菜、肉类等节令性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证照公示、人员管理、加工操作、食品储存、索证索票、标签标识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清明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好市场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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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深入辖区经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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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68家次,商超、便利店、食杂店352家次,农贸市场8家次。

07、闽侯县

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以超市、农贸市场、墓地周边经营户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麻糍、麻薯、青团、水果、时令海鲜等节令食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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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进入旺季的特点,加大节日前监管力度,增加日常巡查次数,对重点食品的进货查验、仓库存放、销售台账、整个购销环节进行全流程检查。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当场责令经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对其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追踪。

在中型商超、农贸海鲜市场等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积极开展节前“你送我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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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共检查大中型商超4家次,糕点类食品生产企业3家次,农贸市场1家次,小食杂店28家次;检查期间,发现问题19个,已整改19个;抽检样品6批次,暂未发现检测不合格食品。

08、闽清县

闽清县市场监管局以农贸市场、超市、大型餐饮为检查重点,以酒类、肉类、糕点等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检查进货渠道、标签标识、餐饮浪费等方面内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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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制止餐饮浪费提示书,提醒群众注意食品安全隐患的防范,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反食品浪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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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32家次,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7家单位予以立案查处。

春雨纷纷,和风细柳,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旦发现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行为或不合格食品,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 进行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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