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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出清!宁德市有实招

来源:宁德市场监管 作者:王美燕 许丽霞 发布时间:2023-04-23 08:47:43    分享到:

“僵尸”企业僵而“难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部分破产企业因股权被冻结、质押、受限等情形导致注销登记手续无法顺利办理。宁德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企业破产退出的“难点”“痛点”“堵点”,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企业破产程序中办理注销登记等有关事项便利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司法协作机制,合力打通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工作瓶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发挥部门合力,为破产企业注销登记“铺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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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保障债权人等各方权益基础上,通过精简材料、优化流程、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等方式,推进破产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2022年 6月,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企业破产程序中办理注销登记等有关事项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对破产企业信息公示、查询调取以及便利破产清算企业注销、重整和解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强制清算程序适用等各方面的情形处理、提交材料、操作规则和流程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同时对人民法院针对相关情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格式及提交材料作出具体规范,最大限度便利破产企业办理注销登记。

建立协同机制,为破产企业注销登记“搭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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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破产企业信息共享机制。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及时将相关法律文书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破产管理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做好相关程序衔接,便利各方信息互通、依法履职。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定期互通、交流企业破产注销登记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双方指定具体经办部门和人员负责沟通协调,推动问题解决。

建立“不见面”办理工作机制。人民法院的相关材料可通过法院专递邮寄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效力等同于线下送达。

主动跟踪对接,为破产企业注销登记“架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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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破产企业需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企业知晓在注销退市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同时,加强注册审批人员业务培训,及时为破产企业依法提供便利的登记服务和业务指导。如福建省霞浦县某酒业有限公司因注册业务系统预警提示该公司存在未注销的股权出质登记,对是否可予办理注销登记存在争议。《实施意见》出台后,市市场监管局指导霞浦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与县法院及该公司破产管理人沟通对接,指导破产管理人根据《实施意见》规范,顺利完成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得到企业高度赞誉。

福安市某机电有限公司申请破产企业注销登记时,登记系统显示该企业存在对外投资情况。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指导福安市局运用《实施意见》,解决这一登记难题。《实施意见》中关于破产企业“分支机构、对外投资的清理”相关条款明确“破产企业设有分支机构、存在对外投资的,应由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对其清理完毕后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但是,有证据证明破产企业的投资资本金已经实缴完成,并经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对该对外投资不再进行处置的除外。”窗口注册官通过查询企业登记信息和历史档案,获知该公司在对外投资的福建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股权比例为10%,该投资金额已于2010年12月10日完成实缴。该公司破产管理人提供的“福安市某机电有限公司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明确“同意放弃对福建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股权的处置”。依据《实施意见》,福安市市场监管局顺利办理该家企业的注销登记。

截至目前,全市已为130家破产企业办理了注销登记,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王美燕 许丽霞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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