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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查处一槟榔销售点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赖君欣 发布时间:2023-05-06 16:01:11    分享到:

早在1994年3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就颁发关于在本市辖区内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的相关通告。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把槟榔列入一级致癌物清单。但是,近些年来仍有不少商家顶风作案,违法销售槟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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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头所接到举报称某便利店有槟榔在售,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有25包待售“和成天下食用槟榔”“湘潭铺子枸杞槟榔”等槟榔产品。经了解,商家是从上门推销的工作人员手中购得槟榔,未留存相关进货票据。这些槟榔一般售价30元/包,且每包里面有机会得到现金红包,嚼槟榔的“香”和红包诱惑着消费者。因商家销售槟榔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现场销毁待售槟榔,并依法立案调查,该商家或面临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害人害己,希望商家和消费者们都敲响警钟,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若发现违法销售槟榔的线索,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通讯员:赖君欣)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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