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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开展年报宣传工作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聂梦婷 发布时间:2023-05-18 17:28:02    分享到:

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是市场主体在网上进行自主年报的时间,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2022年年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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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市场主体良好信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服务古田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今年来,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开展年报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市场主体年报提醒信息,提供网站直达、步骤讲解、图文教程、温馨提示、电话热线等方面服务。

二是组织召开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及引导工作,共同推进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三是通过“学雷锋志愿服务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民阅读月”、“知识产权周”、“5·17电信日”等各种联合宣传活动,发放年报宣传手册,提醒、指导群众家庭按时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已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特别提醒:

每年的1月1日-6月30日,是年报公示时间。越靠近截止日,大量企业扎堆年报会影响系统运行速度。请未公示年报的企业抓紧公示年报,6月30日仍未公示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并受到失信联合惩戒。(通讯员:聂梦婷)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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