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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的美,不是想发就发

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内容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李秋婷 发布时间:2023-05-26 09:22:11    分享到:

近年来,医疗美容受到广大女性朋友的喜爱,纷繁复杂的医疗美容广告也充斥着各大社交平台,面对这些五花八门的广告,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时时常难以分辨、挑选,陷入“选择困难症”的窘境。

爱美的王女士最近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之前添加的一个医院美容科微信号发布了一条医疗美容项目的广告。精美的图片,优惠的价格让她心动不已。细心的她发现这个广告不是由医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而是通过一个个人账号发布。下单之前为了求证真实性,她向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市场监管部门打来了询问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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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核实了有关信息,确认内容属实,但是这个朋友圈发布的广告图片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图片上抬头有医院的信息,内容有水光针等项目的原价和优惠价格,图片经过美工设计,底下的落款是医院医学美容中心,还有医院的联系电话。但在图片中没有看到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相关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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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医院美容科进行核实,在前台发现了发布该微信朋友圈广告的平板电脑,确认了该科室对外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事实。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厦门市医疗美容广告合规指引》,明确了医疗美容广告的禁止性情形和法律责任,包括了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内容。新阳市场监管所立即要求医院科室停止在朋友圈发布相关信息,并做进一步调查。(通讯员:李秋婷)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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