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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食品安全封签,福州全市首罚案件曝光!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马静 发布时间:2023-07-10 00:55:27    分享到:

近期,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福州市仓山区恩永粥小吃店未使用食品安全封签在网络平台销售餐品外卖行为开出200元的罚单,成为《办法》自6月15日正式实施后全市首例行政处罚案件。

据了解,6月15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福州市仓山区恩永粥小吃店在美团平台销售餐品外卖时,未使用食品安全封签,该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开启后无法复原的食品安全封签或者一次性外包装袋,对外送餐品进行规范包装。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制作使用个性化食品安全封签,向消费者提供餐品溯源信息”的规定,6月20日,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通讯员:马静)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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