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三明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3日印发实施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三明市全社会标准化氛围明显增强,标准化覆盖领域迅速拓展,标准化引领效应充分释放,标准化质量水平明显提升,标准化实施监管更加完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更加凸显。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0项以上,新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0个以上,培育先进适用团体标准30项以上,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达到50%以上。 到2035年,与三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政府与市场共治、社会广泛参与、运行协同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更加完备,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实施意见》结合三明实际,重点突出美丽乡村建设、现代种业、医改、林改、沙县小吃等三明特色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聚焦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提升,就“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助推新兴产业发展,激活标准化带动功能”“赋能绿色经济发展,加速标准化发展步伐”“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彰显标准化示范效应”“加大协同推进力度,拓展标准化发展空间”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于三明市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化整体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促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