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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消费需谨慎

来源: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3 08:58:39    分享到:

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暑期已至,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更好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保障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福建省教育厅联合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消费现象向家长朋友作出如下建议和提醒:

1.暑期不参加学科类培训

根据“双减”政策规定,在暑假期间,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建议家长朋友们尊重科学的学习规律,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增加亲子活动和亲情陪伴,理性鉴别和抵制各类制造焦虑、虚假宣传的卖课广告营销诱导,拒绝各类学科类校外培训,自觉抵制以“家教辅导”“托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的非法培训,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中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规行为。对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可以结合孩子的兴趣意愿和成长阶段理性选择,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

2.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应选择合规机构

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应该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审核意见书或办学许可证、师资情况、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家长朋友们可以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并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该APP由教育部开发,APP内显示的培训机构资金受到监管,家长可在平台上查询、选择合适的机构或课程,未上完课程的费用可原路退费。请勿选择证照不全、资质不符、收费超标、场所不安全、不签规范服务合同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培训服务,避免“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资金风险和孩子人身安全风险。

3.注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家长朋友们在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后,务必要求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尤其注意退费条款是否合理。缴纳培训费用应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完成。请您知悉,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机构若以“年卡优惠”“充值赠送”等名义超过此标准收费均属于违规。缴费后请索要正规发票,保留合同和缴费记录,作为维权凭证。

4.共同监督违规培训

各位家长朋友们,如有发现身边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违反规定开展暑期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等情况,请及时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12345”平台进行举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问题可以根据培训类别向机构所在县(市、区)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进行举报。涉及违规收退费问题的,亦可向消委会投诉。

家长朋友们,“双减”旨在减轻孩子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工作的落地见效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您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与我们共同守护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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