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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开展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来源:莆田市场监管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7 00:31:58    分享到:

按照省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中“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项目要求,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全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整治时间:

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点题整治行动,力争实现:

全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排查整治覆盖率达到100%;

全市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全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自查率达到100%;

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率达到100%。

二、整治内容

(一)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科室、执法支队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校外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二)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有关学校

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建立健全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建立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

三、整治措施

01、精心组织领导

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依职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02、抓好督促检查

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中小学食堂开展自查整改,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校外供餐单位、中小学食堂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03、加大宣传力度

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学生更易接受的趣味形式,借助更丰富的宣传手段,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

04、鼓励社会共治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媒体和家委等在校园开放日、供餐单位开放日共同进校进企参观或参与部门实地检查,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监督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

电话:12315

网站:www.12315.cn

市教育局

电话: 0594-2653829

网站:wbb2684685@126.com或xxscglz@163.com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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