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区对槟榔的销售管理日趋严格。早前,厦门出台了《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违反本规定,在本市生产、销售槟榔的,由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世界卫生组织已把槟榔列入一级致癌物清单。 为规范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监管,新阳市场监管所通过“线上微信群+线下网格员”联动的形式,告知辖区食品经营者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制品,督促辖区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 同时,新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还组建了槟榔专项小组,展开“战榔”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清查超市、便利店等158家,共摸查到槟榔176包,货值达3758元。对于首次发现违规销售槟榔制品的商家,执法人员依规进行警示教育,开具警示告诫书25份。 经整治后,针对部分商家仍心存侥幸,专门在深夜贩卖槟榔,给日间查处带来困难的问题,结合群众举报和前期专项摸排线索,对于屡教不改、无视禁令的商家,新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采取夜间突击方式,每周对辖区街道开展两次夜间巡查,期间发现4家已被警示告诫的商家仍存在销售槟榔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当场销毁槟榔52包,并已依规立案查处4起。 下一步,新阳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开展销售槟榔整治,采取“日间监管+夜间突击”的执法方式,严厉打击屡教不改、心存侥幸商家。(通讯员:陈春婷 刘爱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