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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立案查处!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陈龙池 发布时间:2023-08-15 15:38:50    分享到:

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功率大、速度快、安全性能差,极易产生交通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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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一电动车租赁点出租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电动自行车租赁点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租赁点的出租对象主要为各大餐饮外卖平台从事餐饮配送工作的“外卖小哥”。现场,执法人员对存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最高车速、车辆提示音、整车质量、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最大间隙等项目检测后发现,有两辆电动自行车涉嫌通过改装和篡改出厂状态,致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最大间隙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述电动自行车予以扣押,委托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开展专业检测,并将根据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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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租赁公司出租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请切实守住安全底线,遵规守法、诚信经营!(通讯员:陈龙池)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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