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菜豆(豇豆) 编号:DBJ23350200371135191GZ】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翔安舫阳店,产品名称:菜豆(豇豆),购进日期:2023年6月6日,不合格项目:倍硫磷,噻虫胺。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3年7月3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巷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翔安舫阳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召回情况 该单位于2023年7月3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巷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7月28日。截至7月28日,共召回0千克。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 种植环节过程控制不严 (三)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店进行整改: 1.立即下架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并做好每一次的进销制度,和对产品进货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加强进货环节的产品检验、报告的索取; 2.保证商品索证索票齐全,向供应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产品合格证相关证明; 3.加强对进货商品进行把控,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抽检; 4.履行经营者退换货责任,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本店或食用该不安全食品相关产品的经营者要求退货及赔偿等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