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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锅炉行为,罚款3万元!

来源: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范嘉文 发布时间:2023-10-27 02:26:43    分享到:

锅炉未办理使用登记证,且未经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擅自“上岗”,松溪县一家罐头厂近日为此交了3万元的罚款。

松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松溪县渭田镇吴村村的一家罐头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的一台生物质成型燃料蒸汽锅炉不仅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埋下了事故隐患,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对此,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未进行检验的锅炉,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并结合案情依法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的罚款。(范嘉文)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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