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现对检验发现的4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予以通告。 一、泉州德云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广东博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耳挂式(非无菌)17.5cm×9.5cm),口罩带,压力差(Δp)项目不合格; 二、三明市药之灵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广东博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耳挂式(非无菌)17.5cm*9.5cm(允差不超±5%)),口罩带项目不合格; 三、华安县仁康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广东博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耳挂式(非无菌),17.5cm×9.5cm),口罩带项目不合格; 四、华安县仁康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广东博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耳挂式(无菌型),17.5cm×9.5cm),微生物指标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及相关企业(单位),我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一、口罩带是口罩能够正常佩戴的基本部件。口罩带连接强度不合格,易造成口罩带在口罩过程中断裂,导致基本隔离失效。 二、通气阻力、压力差(△P)分别是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用于衡量佩戴舒适性的指标。通气阻力、压力差(△P)过大,会增加佩戴者的呼吸负担,降低舒适性,甚至引发头晕、缺氧等不良后果。 三、微生物指标:病人在使用灭菌不彻底的口罩时,细菌可能会可能会造成继发性感染,引起局部脓肿或全身性感染,危害病人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