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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严查!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林春阳 发布时间:2023-10-27 10:03:50    分享到:

为保障群众“灶台安全”,杜绝“灶管阀”质量问题引起的燃气事故,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发力,依法查扣30台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猛火炉、燃气灶和火锅炉,28个可调压减压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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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美所执法人员根据细致走访,多点溯源,发现集美辖区内某旧货市场疑似售卖不合格燃气器具。10月25日上午,执法人员锁定一家厨具销售店开展突击检查。店铺内物品繁多,陈列杂乱,在一排货架的显眼位置摆放着带有熄火保护装置和CCC标志的燃气灶,属于合格产品,但奇怪的是,在货架的最下层隐匿处藏着3台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和CCC标志的猛火炉,上面贴着“非卖品”标签,商家连忙解释不对外售卖,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怀疑,执法人员立刻对每排货架进行全面排查,在货架角落处发现了28个疑似不合格可调压减压阀门!“这么多的调压阀和减压阀,燃气灶和猛火炉的数量应该不止3台!”执法人员说道。随后经过细致检查,执法人员在通往二楼仓库的楼道拐角处和二楼仓库分散的几个杂乱货架上又找到了无熄火保护装置和CCC认证的猛火炉20台、燃气灶6台,火锅炉1台。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涉案产品予以查扣,对商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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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销售未经CCC认证或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的家用燃气器具;禁止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器具;禁止销售以铝制波纹管作为排烟管或缺少相关配件的自然排气式(烟道式)燃气热水器;禁止销售带有可调整出口压力调压器的燃气器具。

下一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燃气器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的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用气安全。(通讯员:林春阳)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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