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杏林辖区某摩托车行仓库与经营规模不匹配,凭借敏锐的办案经验,执法人员察觉此处到可能存在猫腻。经过蹲点排查,前后搜索,发现一废弃汽修厂可能为该摩托车行的仓库。经走访周边人员调查,发现仓库内存放有不少电动自行车,仓库里的工作人员较为警惕,仅在收货出货的时候才会打开仓库门。 为了不惊动经营者,杏林所执法人员多次穿便服到该仓库附近巡查,10月25日下午,通过摸排发现仓库正在装货,立即联合区局质量科、执法科到达现场。在现场,发现该仓库内摆放有近300辆电动自行车,其中仓库二楼有25辆电动自行车形似摩托车,有加长的坐垫。经现场测量,该型号的电动自行车长度已经达到55cm,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的35cm的规定。 经现场当事人陈述,其从某电动车厂家购进电动自行车后,抱着侥幸心理,私自改装了上述电动自行车。现场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上述25辆涉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通讯员:孙闽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