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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序耿:消费维权领域的“排雷兵”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刘珺、石美祥 发布时间:2023-11-03 11:01:35    分享到:

近日,福建省消委会公布了“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表彰名单,福建闽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洪序耿上榜。

2日,记者来到福建闽道律师事务所,洪序耿刚接听完一通电话,某名牌家电经销商反馈,已将淘宝旗舰店某批次不粘锅全部下架,售出的正在进行退货退款处理。

不久前,福州消费者反映,网购两个名牌不粘锅,使用几天内胆涂层起泡,市消委会约谈经销商,洪序耿作为消费维权志愿者参与其中。“一开始对方态度很强硬,我们摆事实、亮证据,最终对方承认这一批次的不粘锅是外采,将下架。‘双十一’大促,我们帮消费者避个雷。”洪序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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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序耿获评“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38岁的洪序耿,自12年前取得律师执业证,就积极投身消费维权公益法律服务。“多年前,我与不少同行一起参加培训,成为福州第一批消费维权志愿者,只有我坚持下来未曾中断。”洪序耿说。

在公益法律服务中,洪序耿积极参与消委会组织的疑难案件调解,配合福州市消委会建立消费维权“快速支持起诉”机制……

2021年3月,洪序耿代理福建省消委会就京东“划线价”格式条款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这是全国消协系统针对电商平台的首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

诉讼期间,洪序耿因交通事故致左脚骨折,打着石膏、拄着拐杖奔波忙碌。最终诉讼案达成和解,京东删除福建省消委会诉请确认无效的“划线价”格式条款,并出具“划线价”规则整改报告。这起公益诉讼案,为所有电商敲响了警钟,此后电商“划线价”虚高大有改观。

2022年3月,福建省消委会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平台APP消费体验测评,洪序耿参与测评方案设计及实施,在测评活动中发现了10余条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

比如,有格式条款约定:双方争议应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双方争议应提交经营者所在地法院管辖等。洪序耿认为消费纠纷大部分涉案金额较小,因此仲裁费用与诉讼费用相比明显偏高,单方约定仲裁条款,客观上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增加了消费者维权难度。单方面约定由经营者所在地法院管辖,同样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

2022年4月,省消委会就上述发现的问题约谈涉事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并促成涉事平台全面整改到位。

洪序耿认为,想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仅靠一般的法律知识明显不够,需要有心系消费维权的执念,同时还必须坚持刻苦学习、不断钻研,努力掌握维权工作方面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技巧,力争成为消费领域维权律师的优秀一员。(福州晚报 记者 刘珺/文 石美祥/摄)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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