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近期对3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经营主体予以立案处罚。 执法人员会同商标代理人对位于厦禾路的某服装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店内货架上挂着印有“PRADA”和“MONCLER”品牌商标的上衣和裤子,售价为100-260 元不等。经商标代理人初步辨认,上述产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商品进货单据和厂家授权许可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营者也无法提供。执法人员对相关商品依法予以扣押,并对该企业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品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涉案侵权商品被依法没收,该企业被处以罚款。 位于凤屿路的某服装店货架上摆放有售价为350 元的“PRADA”T恤,以及标价几百元的“CHANEL”、“MIU MIU”、“HERMES”的服饰和手提包。经立案调查,上述多个品牌的商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了涉案商品被依法没收以外,涉案服装店也被处以罚款。 百元的“PRADA”不靠谱,一千多元的“普拉达”能否为真?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对位于禾祥东路的某服装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在货架上摆放有售价为一千多元的“PRADA”短裙、长裤及同等价位的“CHANEL”、“MIU MIU”等服装鞋帽,该服装店同样无法提供商品的进货单据和商标授权材料,经过调查,查实该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其最终被依法没收涉案商品并处以货值金额相当的罚款。(通讯员:林伟 林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