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12月1日以来,龙岩市连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深入监管辖区,以农贸市场、商超、生鲜肉菜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摸排,重点向商家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商家撤掉红光混白光等混合光源的“生鲜灯”,更换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接近自然光束的照明设施。 截至目前,共检查相关市场主体74家,发放宣传材料143份,现场责令整改16家,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对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进行更换。 连城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消费者如在2023年12月1日《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进行监督,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罗慧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