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福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2023年第4期,总第93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福建省药品抽检工作计划,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省内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1批次药品信息予以通告。 一、广东港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宁德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蕉城蕉北店售卖的鹿茸,性状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企业(单位),福建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性状记载药品的外观、质地、断面、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