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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牛蛙、香蕉、豇豆等4批次抽检不合格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5 16:37:37    分享到:

2023年12月15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共抽检187批次,其中合格183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一、福州市仓山区和家生鲜店的牛蛙(现杀,2023-10-19),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检验结果3.52µg/kg,规定不得检出;

二、福州市长乐区航城中心幼儿园的香蕉(2023-09-26),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2mg/kg,检验结果0.025mg/kg;

三、福州市仓山区菜鲜生生鲜店的生姜(2023-10-25),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2mg/kg,检验结果0.44mg/kg;

四、福州高新区上街鑫达便利店的豇豆(2023-09-11),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56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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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代谢物属于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长期大量食用含有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二、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三、倍硫磷

  倍硫磷是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对蚜虫、飞虱、果实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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