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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2023年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8 07:10:58    分享到:

2023年以来,南平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指导各地持续推进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切实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震慑违法行为,引导全市中小学配餐及食堂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相关典型案例:

01、顺昌县某学校食堂餐饮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2023年10月,经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顺昌县某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要求,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2023年11月14日,顺昌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02、光泽县某中学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及未落实留样制度案

2023年9月,光泽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中学食堂开展检查时发现,从业人员未能出示有效健康证明。同时,该校未按规定建立餐饮留样制度,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光泽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03、建瓯市一农产品经营部提供某中学食堂不符合国家标准农产品案

2023年9月,建瓯市市场监管局对某中学食堂使用的食用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检,经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检验,发现该校使用的老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因该校食堂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及时录入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免于处罚;其供应商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2023年10月,建瓯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后,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04、建阳区某学校食堂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2023年9月,建阳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碗进行监督抽检。经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检验,发现该校使用的餐具(大汤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要求,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建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05、顺昌县某学校食堂餐饮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2023年9月,顺昌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碗进行监督抽检。经福建省恒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该校使用的餐具(餐盘),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要求,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2023年10月,顺昌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过文司政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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