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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医疗器械?立案调查!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9 14:11:30    分享到:

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不仅不能保证治疗效果,甚至还会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对辖区内药店、诊所等经营场所里“两品一械”进行监督检查。

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对殿前寨上社一牙科诊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主要围绕牙科诊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情况、牙科诊所使用的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履行情况、相关药械是否超过保质期等方面展开。在该诊所的急救室的急救车的抽屉里,执法人员发现2包“丽洁”一次性使用臭氧管、2支“洪达”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均已超过失效日期。执法人员当即对过期的医疗器械进行扣押。据了解,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依据第八十六条第(3)项处罚相关规定,目前,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调查。

此外,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牙科诊所的工作人员针对医疗器械的购进、储存、养护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并要求口腔诊所负责人切实承担起作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通讯员 陈琼英)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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