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市扫黑办和省局扫黑办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围绕“五个强化”,积极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较好成效。截至11月30日,全市系统共办结案件5995件,罚没款5004.43万元,移送公安62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条,收到“三书一函”63件,已全部办结反馈,建立长效机制5个,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培训2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六进”宣传70次、覆盖人群数量约6万人次。2月16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文生带队莅临市局调研扫黑除恶治乱,对该局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全市系统强化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扫黑除恶治乱的组织领导。一是市县两级局均保留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办的组织架构,做到机构不撤、牌子不撤、人员不撤、宣传栏不撤、举报箱不撤,实现常态化运行。二是市县两级局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扫黑除恶斗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扫黑除恶治乱、市场流通领域整治。三是制定下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要点》,明确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四是2018年至2023年,已连续6年举办全市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题培训,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局、基层所队参训。五是市局将各县(市)区局移送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情况、线索核查协作配合、“三书一函”整改落实反馈等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情况,列入对县(市)区局年度绩效综合评议的内容,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引导和激发全市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乱象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市局扫黑办组织全市系统深入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努力做到消除一批风险隐患、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促进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共开展了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食品行业专项整治、强化药品领域监管、做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等11个专项,并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治理乱象问题过程中,该局紧密结合福州市情,突出福州特色。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方面,今年4月20日,公布“福州市2022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这是连续第4年评选公布年度双打典型案例。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全省首例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获评202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这也是福建省唯一入选案例。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方面,经市政府同意,去年和今年该局连续2年开展食品安全攻坚行动,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和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5月4日,福州市以政府令形式公布《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这是全国首部网络餐饮服务管理领域地方性政府规章。6月20日,该局“网络餐饮e治理”获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科技赋能食品安全监管十大应用案例。药品领域监管方面,全市系统共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102起,查处执业药师“挂证”9起。有1个案例入选国家药监局通报的彩色隐形眼镜违法典型案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全市系统利用该局开发的气瓶充装AI智慧监管系统立案查处违规充装气瓶案件5起,罚款12.4849万元。 三、强化反法宣贯,树牢法治意识。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在去年初党组会、局务会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基础上,5月10日,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再次组织处级干部和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二是收看网络宣讲。1月11日,组织全市系统干部收看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举办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宣讲活动。三是举办视频培训。7月19日,邀请省扫黑办专家为全市系统讲授《反有组织犯罪法》。四是开展法律宣传。全市系统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综治平安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分发应知应会宣传材料和宣传品、张贴宣传海报、刊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企业、进市场、进机关”。今年该局将宣贯《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2023年度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6月11日,通过发布官微推文,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7月中旬,又印制《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彩色三折页3000份,通过各办事窗口和基层局所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强化层级督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市局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制定《市局领导2023年赴基层调研督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总体方案》,成立13个督查组,分别由主要领导和12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带领分管处室、单位到各自联系挂钩的县(市)区局,对扫黑除恶治乱、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宣贯《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各县(市)区局也参照市局模式,相应组织开展本级的督导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开展扫黑除恶治乱督导检查65次。 五、强化奖补把关,落实打财断血。该局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公安厅《关于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凡向企业发放各类奖金和补助的,均提前向市公安局扫黑办发函征求意见,防止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有效落实“打财断血”要求。今年以来,共对拟获奖补的企业开展涉黑涉恶信息查询5批次,涉及企业226家,涉及金额2095.19万元。均未发现相关企业在福州有涉黑涉恶情况。(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