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四市一区”市场监管系统跨区域行政执法合作,提高办案效率,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福州、南平、宁德、莆田、平潭“四市一区”市场监管部门协商一致,达成《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2023年12月25日下午,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暨福州都市圈(福州)联席会议召开。在“四市一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共同见证下,“四市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提出,“四市一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案件(线索)的移送、调查取证、涉案物品控制与处理、证据资料相互提供、执法文书送达等,负有互相协助、配合的义务;“四市一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办跨区域案件中需要协助的,可以直接向案件涉及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协助请求,被请求单位应当及时协助配合调查有关事项,并提供人员、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