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共抽检219批次,其中合格215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一、福建云恒云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青辣椒(2023-10-23),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061mg/kg; 二、福州市仓山区和家生鲜店的老姜(2023-11-06),镉(以 Cd 计)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1mg/kg,检验结果0.18mg/kg;铅(以 Pb 计)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2mg/kg,检验结果0.355mg/kg; 三、福建省长乐第六中学的生姜(2023-09-20),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2mg/kg,检验结果0.73mg/kg; 四、福州市王庄第一幼儿园泉头分部的国产香蕉(2023-09-13),吡虫啉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063mg/kg。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二、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规定,镉在块根块茎蔬菜中的限量为0.1mg/kg。 三、铅(以Pb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规定,生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 四、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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