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建宁:杜绝 “美颜”生鲜灯,让市场生鲜“素颜”上市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9 17:34:25    分享到:

为制止商户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三明市建宁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积极响应,提前部署,多措并举开展整治行动,杜绝误导消费者的“美颜神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一是部门协作,加强宣贯。该局遵循“边告知边引导、边宣传边排查”的原则,联合县城管局、工信局积极开展宣贯,通过实地宣传、积极科普、入户引导等方式,制定并发放宣传材料60余份。督促正在使用“生鲜灯”的商户及时更换合规灯具,确保“生鲜灯”及时“下线”。

二是排查摸底,自查自纠。在新规发布后,该局迅速反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辖区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和个体门店等场所,开展“生鲜灯”排查摸底工作。提醒商户禁用“生鲜灯”,组织经营主体对照《办法》自查整改,引导正在使用的销售者主动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截止11月共排查3个超市,35家商户、摊贩,更换约82盏“生鲜灯”。

  三是突击现场,排查整治。新规实施后,为进一步落实“生鲜灯”排查整治工作,12月6日,该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对肉类、果蔬类、水产品类等重点经营主体的照明设施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是否存在产品色差进行确认。

  目前,全县共排查112家经营主体,共计185盏“生鲜灯”,现场已拆除部分,共下达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已责令经营主体立即整改。

  下一步,建宁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生鲜灯”更换完成,严禁“生鲜灯”误导消费者,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