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厘清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市场监管、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立足职能、分工合作,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整体有力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经营许可有关规定,严格项目审查和现场核查,严把许可准入关,并开展许可质量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新获证单位食堂数量的5%。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强化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餐具洗消、环境卫生等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组成督导组,深入有关县(市、区)开展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属地相关部门督促被检查单位抓好整改,促进属地监管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双落实。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1268家(其中学校(含托幼机构)679家,医院23家,养老机构123家,机关63家,其他单位食堂380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问题519个,责令整改、警告67件,未整改到位被行政处罚案件3件,一般程序案件1起,罚款6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