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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提高个人警惕 切勿“屏幕共享”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2 08:38:37    分享到:

典型案例

2月27日,中国人寿漳州市龙海区支公司客服人员接到客户张先生的电话,咨询本人名下的保单贷款是否过期且影响个人征信。客服人员帮助张先生查询了名下所有的保单,并告知客户保单借款期限为半年,到期也可以自动续借,续借金额为借款本息和,提醒客户要按时还款避免本息和超过现金价值导致保单失效。

经客服人员解释,张先生不由一阵后怕。原来就在前一刻,张先生接到一位自称“金融监管人员”的电话,告知其征信为黑名单客户,需验证账号消除个人征信负面影响。在和该“金融监管人员”沟通中,透露了自己曾在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借款,该“金融监管人员”马上说可以帮忙消除征信负面信息,诱导客户下载登录在线视频会议APP,在要求张先生开启“共享屏幕”功能时,客户感到了蹊跷,立即挂断电话并拨通公司电话进行咨询。

案例分析

屏幕共享是指在电脑、智能手机或其他设备上,将自己的屏幕内容实时共享给其他用户或设备观看或操作的功能。屏幕共享为远程协作和交流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本案例中,张先生在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时意识到骗局,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求证,避免了财产损失。

风险提示

中国人寿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收到屏幕共享的要求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消费者如果收到了此类信息,一定要慎重甄别风险,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如果接到陌生手机号码或自称是客服人员的电话,不要轻信,请拨打可信的官方热线进行咨询,核实信息真实性。

二是警惕“共享屏幕”等新型诈骗手法。如遇陌生人要求添加私人社交账号或通过视频会议软件进行共享屏幕等操作,一定要果断拒绝,以免个人敏感信息泄露,警惕不法分子利用盗取的人脸信息运用智能“AI换脸”和拟声技术,冒充熟人进行诈骗活动。

三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金融账户、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个人生物信息等,切勿轻易向陌生人透露。谨慎使用“共享屏幕”功能,保障自身财产安全。(中国人寿漳州市龙海区支公司 高美琴)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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