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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现对检验发现的3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予以通告。 一、浙江隆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厦门祝强大药房有限公司滨湖店经营的一次性使用水胶体敷贴(规格:10×10cm/G1104,批号:202312256818),尺寸项目不合格; 二、广西凯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南靖县医院使用的血氧检测仪(规格:KE-6007,批号:KE-6007-221231),信号不完整性项目不合格; 三、厦门传福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瓯公园口店经营的远红外治疗贴(规格:100×121,批号:24100501),药物添加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及相关企业(单位),福建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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