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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会洪序耿荣获中消协“2023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事迹”荣誉称号

来源:福建省消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8 01:15:07    分享到:

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简称中消协)公布了“2023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事迹”的表彰名单,福建省消委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福建闽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洪序耿光荣上榜前十。这一殊荣不仅是对洪序耿在消费维权领域所做贡献的肯定,也彰显了他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所付出的努力与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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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序耿长期以来致力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消费维权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深受消费者好评。2023年底他代表福建省消委会参与检察院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为我省消费者争取公益损害赔偿金15万元,为福建省首次。

此次获奖,是对洪序耿在消费维权领域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认可和肯定。他始终坚持消费者至上的原则,勇于挑战消费领域的不合理规定,敢于为消费者发声,立志成为消费维权领域的“排雷兵”。

2023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事迹:

屈  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主任。持续深化市区所三级联动,通过制定群众诉求办理六步工作法,建立关注诉求解决的双回访机制,推进全系统接诉即办工作深入开展。

许丽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推动公司与铁岭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投诉不出店,维权不出门”,用真诚服务架起连接消费者的“暖心桥”。

孙茂强:江苏省广电总台融媒体二部记者。深耕消费维权领域,坚持用事实说话,兼顾负面曝光与正面引导,全年撰写消保类稿件近百篇,执笔为戎,为民生改善鼓与呼。

韩志斌: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推动浙江省消保委打响全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参与研究起草全国首个诉讼调解对接省级地方标准,践行“消费者至上”宗旨,勇于创新敢于“亮剑”。

蔡太传: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特点,将调解工作摆在审判工作突出位置,多年来,主审的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改判,为消费者撑起依法维权的“晴空”。

洪序耿:福建闽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支持福州市消委会建立消费维权“快速支持起诉”机制,助力发布《福建省消费维权100个案例评析》,立足专业优势,心系消费维权。

秦  维:湖南省凤凰县旅拍协会副会长。参与制定全国首个旅游拍摄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带动旅拍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为旅拍消费者留住更美的“诗与远方”。

邹丽霞: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沙社区退休干部。退休后,加入深圳市315志愿服务总队,坚持在志愿服务中发光发热。三年多来,参与消费监督、消费体察、消费纠纷调解等志愿服务324次,服务时长1900多小时。

袁  菲:四川省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党支部书记、投诉站负责人。整合家居家装行业上下游资源,带动400多家企业参与,建立1对1的“总裁维权对接群”,让放心舒心家装走进千家万户。

吴增功: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他的积极倡导下,《兰州新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出台,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消费公益损害赔偿金全部纳入消费者协会统一管理,消费公益损害赔偿金全部用于消费维权公益性支出。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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